拾金不昧显风尚 平凡善举传美德
发布日期:2024-01-19 08:50   责任编辑: 王敏   来源: 月山镇   浏览量:829

       人物简介:熊明霞,女,1970年4月出生,怀宁县月山镇月石社区居民。

       事迹简介:2023年11月11日,熊明霞在家附近捡到一个钱包,里边装有大量现金、银行卡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重要物品。在钱包里,她发现了一张名片,于是立刻拨打了对方的电话。然而,对方却表示他并没有遗失任何东西,并挂断了电话。无奈她只好与派出所联系,希望尽快将钱包归还给失主。面对这样的情况,熊明霞并没有选择将这笔意外之财据为己有。而是立即联系了派出所,经过派出所的调查和多方联系,最终找到失主,彰显其拾金不昧的高贵品质,良好的社会公德,是一个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精神的生动体现,也是我县聚力精神文明建设的靓丽缩影。

      事迹正文:捡到钱包,寻找失主。2023年11月11日,熊明霞在家附近捡到一个钱包,里边装有大量现金、银行卡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重要物品。在钱包里,她发现了一张名片,于是立刻拨打了对方的电话。然而,对方却表示他并没有遗失任何东西,并挂断了电话。无奈她只好与派出所联系,希望尽快将钱包归还给失主。面对这笔意外之财,熊明霞坚守住了自己的道德底线,让人敬佩。她坦然地说:“谁丢了东西都一样,肯定特别着急,捡到东西归还失主是天经地义的事,换别人也会这么做的。虽然我的生活不富裕,但不属于我的钱财我绝不会拿,再多的钱也不能眼红!”熊明霞用行动诠释了基层劳动人民的美。熊明霞拾金不昧的事逐渐在村里传开,大家纷纷为熊明霞的善举点赞,为自己有这样的好邻居感到骄傲和自豪。

       不懈努力,物归原主。在对方表示他并没有遗失任何东西,并挂断了电话的情况下,她选择联系派出所,希望尽快将钱包归还给失主,经过派出所的调查和多方联系,最终找到了失主。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,熊明霞当面将钱包交还给了失主。据失主说,他应该当天路过月石社区颜屋组,不小心将包丢失,包里共有5万元现金和各种重要证件,在接到熊明霞的电话之前,他根本没有发现钱包丢了,更没想到钱包能够失而复得,多亏了好人熊明霞。

       与人和睦,树立榜样。熊明霞的家庭并不富裕,面对意外之财,她不受金钱诱惑,第一时间联系失主,而后主动联系警察,最终物归原主。她拾金不昧的事迹传开后,大家纷纷对她竖起了大拇指,赞不绝口。她为人真诚善良、勤俭节约,多年来一直精心照顾着年迈的婆婆,身边人从没听见她抱怨一句,是邻里亲朋夸赞的对象、学习的榜样。她用纯良的美德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。在她的带动下,家庭成员也都以好人的标准为人处世,帮助邻里亲朋,尊长爱幼,成为当地和谐家庭的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