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
发布日期:2017-03-08 10:02   责任编辑: 和永红   来源: 怀宁新闻网   浏览量:368
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
 
    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统一部署,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,净化校园周边环境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决定以县城为重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。
    一、工作目标
依法取缔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网吧,关停违法违规经营的文化和娱乐场所,清理游摊小贩,净化文化市场,整治临街学校交通秩序及卫生坏境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,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。
    二、整治重点
    1、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。(牵头单位:县文化委  协同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市监局、县电信公司、县移动公司、县联通公司、县消防大队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2、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、歌厅、舞厅、卡拉OK厅、游艺厅、台球厅等娱乐场所。(牵头单位:县文化委  协同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市监局、县消防大队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3、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流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。(牵头单位:县卫计委  协同单位:县公安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4、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,确保无过期、变质、伪劣、“三无“商品。(牵头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  协同单位:县市监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5、彻底清查涉及恐怖、迷信、低俗、色情的玩具、文具、饰品及出版物。(牵头单位:县文化委  协同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市监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6、完善临街中小学、幼儿园交通设施,设置交通标志线,整顿停车秩序。落实交通复杂路段小学、幼儿园上学放学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制度。(牵头单位:县公安局  协同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住建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7、保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卫生。(牵头单位:县教育局  协同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8、学校院墙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、遵纪守法、志愿服务、保护未成年人、我们的节日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。(牵头单位:县教育局  协同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,相关乡镇政府)
    三、实施步骤
    (一)安排部署阶段(8月1日至8月15日)。各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,落实整治执法队伍,召开专题会议,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。
    (二)排查摸底阶段(8月16日至8月31日)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,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逐一登记。
    (三)集中整治阶段(9月1日至9月30日)。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,各相关单位联合执法,集中整治,做到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,力争在较短时间内,使全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。
    (四)巩固提高阶段(10月1日至12月31日)各有关单位要以这次综合整治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工作的各项制度,为校园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要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的关系,做到重点整治与日常管理两不误,既要确保集中整治效果,又要抓好长效管理,实现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、规范化。
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    (一)加强领导,强化责任。成立文明县城创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李小龙任组长,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宁叙明任副组长,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,分管领导具体抓。凡是对工作不重视、组织不得力、保障不到位、整治不彻底,影响文明县城考评成绩的将按县“三城同创“工作问责规定予以问责。
    (二)密切配合,严格执法。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,要相互配合、协同作战,不得推诿扯皮。要严格执法,规范管理,不得开脱说情,不得姑息迁就。
    (三)强力整治,注重实效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,及时开展问题摸排及集中整治工作,力求实效,并于9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委政法委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明察暗访,现场督查督办,对集中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挂牌整改。